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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首次出台“高成长企业政策”, 2027年规模拟突破1000家_高成长企业政策,新兴产业,智能制造及工业4.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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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年07月12日 浏览量:3次 所属栏目:制造 发布者:田佳恬
  7月9日,市经济信息化委召开新闻通气会,发布《上海市促进高成长企业加快发展三年行动方案(2025-2027年)》,上海计划着力构建由潜力瞪羚企业、瞪羚企业、潜力独角兽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组成的高成长企业梯队,到2027年推动高成长企业规模突破1000家。
   这是上海首次针对高成长企业提出的政策,是针对其成长阶段专门提出的支持方案。具体而言,上海计划形成高成长企业“4321金字塔式”培育体系,即潜力瞪羚企业达到400家、瞪羚企业达到300家、潜力独角兽企业达到200家、独角兽企业达到100家,其中,力争培育新增2家以上估值超百亿美元的独角兽企业。
   《行动方案》提出的高成长企业主要包括瞪羚、潜力瞪羚、独角兽、潜力独角兽四类企业。潜力瞪羚企业处于高成长企业发展初创期,属于新赛道、新领域,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性和成长潜力。瞪羚企业处于高成长企业发展成长期,以产品创新、技术创新、管理创新、模式创新为关键支撑,已跨越初创困难期进入高成长阶段。潜力独角兽企业处于高成长企业发展壮大期,拥有较为成熟的核心技术和产品体系,具备稳定的市场基础和品牌影响力,企业价值已被主流投资机构广泛认可。独角兽企业处于高成长企业发展成熟期,具备清晰的商业模式,行业影响力突出,具有高融资能力、高估值提升空间,是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和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来源。
   《行动方案》共21条举措,其中不乏以“真金白银”助成长的政策。比如,围绕新赛道和新兴产业领域,上海将每年评选发布瞪羚(潜力)、独角兽(潜力)企业榜单,实行动态管理,对初次入选的瞪羚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,对初次入选的独角兽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。
   此次方案专门提出了针对性的服务举措。比如针对独角兽企业,上海将实施“独角兽企业价值跃迁”行动。针对相关企业上市、并购、全球发展等需求,《行动方案》提出加强上市辅导,将企业纳入上市培育库,及时解决企业上市诉求。促进资源整合,推动证券公司、资产管理公司、股权投资基金等设立并购基金,提供直接投资支持。支持海外拓展,发布服务企业“走出去”专业机构名录,为企业出海发展提供便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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